广州出台装修新规:禁止将阳台或房间改厨卫

2024-04-10来源:77度关键词:装修热度:142961
近日,广东惠州出现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网络视频显示,一户居民的阳台落地玻璃窗被大风整扇吹掉,房屋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对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问题,广…

近日,广东惠州出现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网络视频显示,一户居民的阳台落地玻璃窗被大风整扇吹掉,房屋安全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对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问题,广州拟出台新规。日前,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获悉,《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总共分为九章七十三条,其中规定了众多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房屋使用安全内容,例如规定“禁止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等。

拟禁止七类危及房屋安全行为

《条例》明确,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实施下列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一是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二是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三是禁止非法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四是禁止非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途;五是禁止非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六是禁止擅自开挖、扩建地下室;七是禁止其他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行为。

《条例》规定,安装和使用防盗网、户外广告等附属设施不得影响房屋外立面安全,不得危及公共安全;有安全隐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房屋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实际上,《条例》中的部分内容,广州在近年已发布过类似的通知。例如在2023年5月12日,广州市住建局官网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有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不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内容。

而《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列举了多项禁止行为,其中涉及住宅装修的内容包括: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客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等。

违规物须限期拆除,违规者将被罚款

《条例》明确了装饰装修的告知义务、巡查管理义务和工程管理等内容。其中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下列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条例》也规定了危害房屋使用安全行为的责任。

其中,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万元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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