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批次普通胶合板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
2025-11-04来源:山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热度:6825
2025年第1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生产环节胶合板产品6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9846-2015《普通胶合板》、GB/T 18101-2024《难燃胶合板》、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等标准的要求,对胶合板产品的含水率、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弹性模量、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费县金字红木材加工厂、临沂市兰山区丰磊板材厂、平邑县瑞家木制品厂、平邑县瑞森木制品加工厂、平邑县泽弘裕木制品厂、平邑县昱茂木制品厂等6家生产者生产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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